按照歐盟CE認證的要求,渦輪流量計必須符合承壓設備指令(PED)、防爆指令(ATEX)、計量器具指令(MID)。其中PED、ATEX為執行已久的指令,在國內也有相應的代理檢測機構。計量器具指令為歐盟06年底新強制執行的指令,國內的相關企業很少接觸,可以進行渦輪流量計MID指令的機構也僅在歐洲有兩家。本文作者在進行CE認證工作的同時,對計量器具指令(MID)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和相關的檢測機構進行了多次接觸,在此對相關的知識進行了總結,以便于和國內更多同行共同分享。
歐洲計量器具指令(MID)發表于2004年3月31日的歐盟官方刊物上,并被歐盟最終采用。
MID指令執行的時間進程如下:
1、從2004年3月31日開始,到2006年4月30日,歐盟所有成員國有25個月的時間在他們的國家去貫徹執行這個MID指令,并落實于計量法令。
2、6個月以后,即2006年10月31日這些計量法律將被強制執行。
目前,MID被所有歐盟內所有的25個成員國執行。
為了確保統一的競爭條件和提高歐洲公司的競爭及發展能力,歐洲國家聯合建立了一個沒有貨物、人員、服務、資本界限的市場經濟區。歐盟所有成員國的人口總數超過了4.5億。當MID變為強制性指令之后,所有的這些成員國只有唯一的一種針對計量器具的要求。各個國家的型式批準將不再被推行,歐盟將有一套新的系統,包括一種有效的型式批準程序在所有的成員國之間推行,甚至還包括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的成員國:冰島、挪威、瑞士。這些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國的國家計量器具的形式批準將執行相同的要求。對于歐盟內計量器具的制造廠家來說,可以認為一個國家有一個型式批準程序。
二、MID的要求范圍:
計量器具被用在公眾利益、健康、安全、秩序、保護環境、保護消費者、旅行、稅收、關稅等方面,所有的這些都在原則上要求符合MID的要求。在實際操作過程中,MID主要規范如下計量器具:
表1 MID指令要求的計量器具
計量器具
CE-模式
MID的附錄
水表
B+F、B+D、H1
MI-001
氣表
B+F、B+D、H1
MI-002
電表
B+F、B+D、H1
MI-003
熱能表
B+F、B+D、H1
MI-004
液體表(除了水之外)
B+F、B+D、H1、G
MI-005
自動稱重設備
B+F、B+D、H1、G(B+E、D1、F1)
MI-006
計程器
B+F、B+D、H1
MI-007
材料測量儀表
A1、F1、D1、E1、B+E、B+D、H
MI-008
空間測量儀表
B+F、B+D、H1、G(B+E、D1、F1、E1、H)
MI-009
排氣分析儀表
B+F、B+D、H1
MI-010
注意:MID指令沒有提到非自動稱重設備。這些非自動稱重設備仍然遵照NAWI指令,該指令沒有改變。
MID指令僅針對在市場上銷售和投入使用的產品,這意味著在歐洲將針對這兩種情況有一個全面的協調。總的來說,所有歐盟成員國應該對上面提到的所有計量器具都執行MID指令,但是它不是強制性的。成員國可以選擇依照MID指令的計量控制規定或不依照。
MID指令給出了針對所有計量器具的基本要求,并且針對特殊范疇的儀器給出了特殊要求(附錄 MI-001 to MI-010)。
三、MID認證模式:
MID被稱作新方法指令,這些指令的建立的主要原則之一是他們是技術獨立的。
一般來說,所有的新方法指令都建立在一個符合性評估程序的一般系統之上。這個系統在歐盟委員會指令93/465/EEC of 22 July 1993有詳細描述,且這個指令中也描述了CE認證的模式和CE-Mark的粘貼和使用規則。每種新方法指令都是用這個一般系統作為基礎,但是為了更便于法制計量管理,MID指令做了一些必要的改動。
CE認證的模式給生產者提供了符合MID指令的不同的途徑。所有的模式都規定了計量器具的設計和(或)生產狀態。
對于不同類型的計量器具,MID都在相關附錄中給出了符合性評估程序。例如,氣表就在MI-002有規定,在MI-002提到生產者可以選擇B + F, B + D 或H1的一致性評估程序。
詳細情況見下表:
術語定義:
DoC:符合性申明
QA:質量保證
所有的模式均已經在MID指令中有詳細的描述。字母A、B……H認證模式的型式標識,數字1(像A1、C1……H1)是針對有一點小的變化的附加字符。它們在原理上都是一致的,僅有一些小的不同。
四、如何遵守MID?
在滿足MID及其指定的檢測機構的要求上,生產廠家有一個特殊的立場。
生產者有義務保證以其名義在市場上銷售的計量器具符合MID,這意味著生產者有必要對計量器具的生產和設計負責。因此,生產者有責任去理解計量器具的設計核和結構使其符合這個義務。
按照MID指令的要求,只要是合法的生產廠家,并且有能力去實現符合MID的職責,那么計量器具的生產和設計的轉包是被容許的。
生產廠家必須要編制一份符合性聲明書。這是一個正式的文件,它宣告了計量器具的原型符合MID指令。在市場上銷售的每個產品都必須要附帶這個符合性申明書的復印件,原件被指定機構密封保存10年,這一點要求對歐盟內外的生產廠商都是一致的。
生產廠家可以選擇指定的認證機構,并在在指定認證機構的指導下,自愿選擇認證模式。指定機構有義務做好型式批準、設計批準、測試程序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等方面的檢測工作。
由于MID沒有指定的測試程序,所有可能有許多種方式去通過形式批準測試(B模式)。這樣一來,作為生產廠家,可以有如下三種方式設定自己的產品符合MID:
1、歐盟委員會將在官方刊物上出版一個協調標準。如果這些標準被使用,并且生產廠家認為自己的產品符合這些標準的話。
2、計量器具委員會依照OIML的一個標準鑒別文件,全部或部分的OIML 推薦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產品評估參考。
3、如果沒有標準化文件或協調標準,指定機構必須要決定產品是否符合MID的要求。這一點對于技術創新的產品來說,是比較方便的,當現有的文件不能充分發揮作用時,這樣可以創造一個選擇性測試程序。
一旦全部符合相關的指令之后,制造商可以在自己的產品上貼上CE-Mark和附加的計量標志。
五、渦輪流量計的MID取證的指定機構:
目前,獲得歐盟對渦輪流量計進行MID認證資格的指定機構有兩家,他們分別是荷蘭國家計量研究院(NMI)和德國物理技術研究院(PTB)。在進行TGM渦輪流量計CE認證工作的過程中,我們分別和這兩家機構進行了溝通,他們一致推薦我們對TGM渦輪流量計采用B+D模式進行取證,其中B模式有效期10年,D模式要求每年都檢驗一次,并且每三年需要復審一次。
下面使我們結合上海飛奧燃氣設備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我們所調研的兩家機構進行了比較,希望能給國內同行提供一些參考。
表3 兩家認證機構的比較:
Notified Body
荷蘭國家計量研究院(NMI)
德國物理技術研究院(PTB)
比較
1、意大利飛奧(PF)推薦的認證機構,且PF的Explorer體積修正儀就是在這里取得證書的。
2、和PF有過業務往來,若以PF的名義取證,可能會給我們的工作帶來一些便利。
3、MID指令及其OIML R137的起草和發起單位,其相應的MID證書可能更權威。
4、相對而言,其檢測時在標準的執行上更為嚴格,是嚴格按照EN12261和OIML R137的要求進行檢測的。
5、認證費用,3W歐元/ 規格左右。
1、實驗裝置為全室內的,業界評價其檢驗裝置的系統精度較NMI高。
2、上海飛奧(SF)的校準檢測中心的標準表為PTB標定的。我們可以考慮進一步合作,在確保我們的標準表按期標定的情況下,減少獲得D模式證書后每年的檢測費用。
3、PTB內部綜合EN12261和OIML R137的要求,制定自己的檢測流程,這可能會對我們的取證工作更有利。
4、檢測費用,93歐元/小時左右。
六、計量器具指令對國內渦輪流量計的影響:
按照NMI制定MID指令的初衷,要求渦輪流量計嚴格服從EN12261 和OIML R137的要求。之前,上海飛奧燃氣設備有限公司的TGM渦輪流量計的雖然是按照歐洲標準生產制造的,但其企業標準卻是參考GB/T 18940編寫的。為了配合TGM渦輪流量計的CE取證工作,上海飛奧燃氣設備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份參考了EN12261和OIML R137兩個標準規范,制定了新的TGM渦輪流量計的企業標準Q/FcA1030-2006,并嚴格按照企業標準監督TGM渦輪流量計的生產、制造、檢測中的每個環節,使其符合計量器具指令的要求。
然而,目前國內絕大多數的渦輪流量計生產廠家,和之前的上海飛奧一樣,都是按照GB/T 18940和ISO9951來編寫企業標準的。這樣一來造成產品走出國門,在和進口品牌競爭中明顯處于劣勢,原因有:
1、ISO 9951為國際標準,其制定時不僅考慮了發到國家的情況,也考慮到了發展中國家的情況。所以就其本身來說,對渦輪流量計的要求不可能非常具體,只是對渦輪流量計的一些常規性能進行了泛泛要求。
2、ISO 9951為1993年頒布的標準,而我們在進行等同翻譯國標時,已經是2003年了。相比之下,歐洲標準EN12261于2005年底進行了最新修訂,國際法制計量組織也于2006年最新頒布了氣體計量表的最新推薦規定OIML R137。
3、GB/T 18940在翻譯ISO9951上就存在一定的問題。
注:不同標準之間的差別可在渦輪流量計的標準比較中查閱。
很顯然,像這樣滯后的渦輪流量計的國際國內標準很難在實踐中指導我們國內的企業生產出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渦輪流量計。希望國內的相關部門能盡快行動起來,編寫一套符合我國國情的天然氣計量儀表的標準,而不是國際標準的簡單翻譯。通過新標準的執行,進一步規范我國的計量儀表的生產行業,提高計量儀表的整體水平,使之具有國際先進水平。